【美麗灣案仲裁出爐】延宕13年終成定局 台東縣府6.29億買回建物

上報快訊/蔡沁縈 2020年10月24日 10:17:00
延宕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23日仲裁結果出爐,台東縣政府需以6.29億元買回建物。(取自維基百科)

延宕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23日仲裁結果出爐,台東縣政府需以6.29億元買回建物。(取自維基百科)

延宕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業者前年提仲裁向縣府索賠12億1922萬元。23日仲裁結果出爐,台東縣政府需以6.29億元買回建物。縣長饒慶鈴24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親自說明仲裁結果。

 

美麗灣渡假村位於台東縣卑南鄉杉原海岸,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出租海岸地、由美麗灣公司興建並經營渡假村飯店,於2005年底動工、2007年主體建築完工。

 

不過,環保團體陸續提出「建照和執照無效」、「環評無效」兩大訴訟;建照和執照部分,業者勝訴,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2016年3月底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

 

由於營運時間遙遙無期,美麗灣業者於2018年8月時提出仲裁,要求終止契約,並向台東縣政府求償損害賠償12億1922萬元。

 

23日仲裁結果出爐,台東縣政府以6.29億元和美麗灣業者達成賠償協議。(帛琉泡泡旅遊生變

 

【延伸閱讀】

●美麗灣開發案火燒台東縣政府 饒慶鈴:「傳言」業者索賠上看10億

●美麗灣解約仲裁案 黃健庭怨:扛前前任縣長既成事實還被當十惡不赦

●美麗灣案將揭仲裁結果 縣府做好終止雙方合約最壞打算

●胡慕情專欄:慎防美麗灣仲裁案打假球

關鍵字: 美麗灣 台東縣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