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出庭應訊。(湯森路透)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貪汙收賄案終於了結,《韓聯社》29日消息,南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將其關入大牢。李明博將面臨1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30億韓元(約新台幣3.6億元),並追徵犯罪所得共57.8億韓元(約新台幣1.4億元),最快三天後正式服刑。
李明博貪汙收賄案自2018年延燒至今,當局發現其在1994年至2006年擔任國會議員及首爾市長期間,自主導的汽車零件製造商DAS貪汙及收賄,並將其用至2008年競選總統資金等用途。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於2018年3月正式逮捕高齡78歲的李明博,4月以收受賄絡、貪汙、逃稅、濫用職權等對其起訴,並於5月首度開庭。罪名多達16項,訴狀更厚達270頁、相當朴槿惠的兩倍。
2018年10月,一審認定李明博貪汙收賄資金分別達349億及163億韓元,其中包含三星為DAS代付的119億訴訟費用,共502億韓元(約新台幣12.72億元),判1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30億韓元。
其他控訴內容包含,收受南韓友利金融控股公司會長李八成的22.5億韓元現金、價值1230萬韓元的西裝,收受大保集團、前國會議員金小南、ABC商社、能仁禪院等提供的賄賂,涉賄總金額達111億韓元。
#SupremeCourt confirms 17-year prison term for ex-President Lee Myung-bak #leemyungbak https://t.co/BNNVxxyl7c
— The Korea Times (@koreatimescokr) October 29, 2020
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後,2019年羈押在看守所近一年的李明博,曾因身體狀況為由暫時獲釋。不料2月中,二審判決出爐、遭加刑2年,同時取消保釋資格、將其當庭逮捕重回牢獄,李明博隨後上訴。2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
最終當局認定其貪污收賄資金,分別為252億及94億韓元,共346億韓元(約新台幣9億元)。李明博目前保釋在家,最快三日後將被首爾中央檢察廳傳喚,並收押在首爾東部看守所,邁入16年服刑日子。而李明博現年已高齡78歲,將可能老死獄中。
李明博也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後,第4位因貪腐案入獄的南韓卸任總統,盧武鉉則在被檢方審問後沒多久便跳崖身亡。其中,68歲的朴槿惠,則是在2017年因高達868億韓元收賄等13項罪刑被當局收押,在2020年7月獲判20年徒刑,併科180億韓元(約新台幣4.56億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