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未來電子票證(如悠遊卡、一卡通)與電子支付(如街口支付、歐付寶)將2合1。(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電子支付、電子票證2合1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9日送進立法院初審通過,主要將電子票證合併到電子支付,串連功能並擴大業務層面。金管會表示,母法3讀通過後,將制定子法,預計2021年上半年就可上路。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是2015年立法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法,主要有3大項:
第1項,電子票證(如悠遊卡、一卡通)與電子支付(如街口支付、歐付寶)過往不能互通,衍生許多爭議,且因使用界線模糊,新法直接「大整併」,將悠遊卡、一卡通都改為電子支付,未來一視同仁。
第2項:把電子票證納為電子支付後,將各機構「大串連」,不同電子支付帳戶間可相互轉帳,如:街口支付轉帳到LINE PAY MONEY;新法中訂定將成立「資金共享平台」,像銀行透過財金中心跨行轉帳,電子支付間只要掃QR Code就能轉錢。
第3項:業務方面的「大擴充」,除了現行代理收付、收受儲值,未來將開放國內外小額匯兌、買賣外幣、收付訊息整合傳遞、電子發票系統及相關加值服務等等,從原本3項擴增至12項。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本條例之修正可為我國非現金支付及行動支付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速普惠金融的推動,為我國儲值支付工具發展之重大里程碑;在電支條例通過後,金管會將再訂定非現金支付的KPI(關鍵表現指標)。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也指出,等到立院修法3讀後,還要制定子法,因此,修法後正式上路時間,預計在2021年第2季。(港澳生來台就學增加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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