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蝸藤專欄:以色列「南加薩安全地帶」方案具迫切性和合法目的

黎蝸藤 2023年10月17日 07:00:00
以色列提出的「南加薩安全地帶」方案,有助大規模降低平民傷亡,避免人道主義危機。(美聯社)

以色列提出的「南加薩安全地帶」方案,有助大規模降低平民傷亡,避免人道主義危機。(美聯社)

以巴衝突戰火紛飛。在哈瑪斯發動「恐怖主義式的軍事襲擊」後,以色列軍隊發動反擊,迅速控制局勢。以色列軍隊武裝總動員,還24小時內動員30萬預備役大軍,海外猶太人紛紛回國參戰。經過數日戰鬥,以色列已完全奪回加薩外圍地帶,重新控制以色列和加薩地帶的邊界。以色列大規模空襲加薩地帶北部目標,加薩地帶內傷亡慘重。以色列還對加薩斷電、斷水、斷網、斷食品供應,明言在人質未能釋放前不會恢復供應。目前,數十萬以色列軍隊部署在加薩地帶外圍劃出的「戰鬥區域」,整裝待發。13日,以色列提出24小時内,加薩河以北地區(即加薩城)的平民撤離到南部。這意味著以色列隨時可能對北加薩地帶發動地面攻擊,而南加薩地帶則成為「南加薩安全區」。

 

但於此同時,以色列對加薩的攻擊也惹來「違反戰爭法」的爭議。空襲目標所造成的死傷被指控「以暴易暴」,斷水斷電斷網被指控對加薩巴勒斯坦人「集體性懲罰」,以色列要求超過百萬平民撤離北加薩,更成為近日焦點。哈瑪斯政權要求平民不要離開。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紐約時報上撰文,反對以色列的做法。

 

筆者認為,以色列無疑應遵守戰爭法,但目前以色列的要求合法合理,「開闢南加薩安全區」,更是一個為了避免波及平民的建議。

 

這裡首先要提醒一下讀者,小心警惕有一些中文媒體,透過用詞進行認知作戰。偏頗的用詞,很容易令人被潛移默化地洗腦。比如,中國香港那份墮落的《明報》,一開始就說以巴「互襲」,就把發動襲擊的哈瑪斯一方完全抹去。同樣,現在有媒體說什麼以色列「報復」、「以暴易暴」、「無差別轟炸」、「集體性懲罰」等。這些名詞也都是認知作戰的洗腦詞。

 

所謂「報復」、「以暴易暴」,是你殺我一個人,我殺回你一個人,這才是「報復」、「以暴易暴」。然而,現在完全不是這種情況。

 

無疑,以色列遭受「相當於10個911規模」(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所言)的恐怖主義式的軍事襲擊,還有100多人被綁架為人質,傷心、激憤和狂怒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然而,以色列現在的軍事行動無論是空襲,還是地面進攻,還是封鎖,都不是「報復」或「以暴易暴」,而都有現實的迫切性以及具備合法目的。

 

這些迫切性和合法性可以歸為三點。

 

以色列的攻擊和以前一樣,依然有預警,依然在攻擊前通知平民。(美聯社)

 

第一,擊敗哈瑪斯 行使國家防衛權

 

哈瑪斯對以色列實行大規模軍事襲擊,以色列對哈瑪斯宣戰,這是行使聯合國憲章51條所規定的國家防衛權。因此,以色列和哈瑪斯目前處於交戰狀態,雖然以色列控制範圍內的哈瑪斯部隊已被趕回加薩,但這不意味著戰爭的結束。戰爭不可能是一方發動戰爭之後,殺了人退回原地,就當戰爭結束了。換言之,戰爭可以單方面發動,但一旦開始,就不可能單方面宣布結束。以色列必須確保,哈瑪斯不會縮回去之後,再重新攻入以色列,傷害以色列人民。為此,必須徹底擊敗哈瑪斯。

 

第二,迫使哈瑪斯釋放人質

 

哈瑪斯目前手上還有一百多名綁架的人質。在軍事攻擊中綁架平民為人質完全違反戰爭法。以色列有必要用盡自己認為可行的方法,救出這些人質。以色列對加薩「斷水斷電斷網」,不是為了「懲罰巴勒斯坦人」,而是讓控制加薩的哈瑪斯政權交出人質。這是完全合理的做法。

 

第三,把恐怖主義者和背後的策劃人繩之於法

 

哈瑪斯的軍事襲擊,大面積特意針對單純的平民目標,特別是血洗音樂會、小鎮屠城、裸屍遊街、嬰兒慘死等罪行,更震驚世界。套用台灣在MeToo中的一句話,「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必須把兇手及其背後的策劃者繩之於法。

 

加薩城是哈馬斯的統治中心,也是哈馬斯的大本營。以色列攻打加薩城,是實施以上正義目標的必須手段。

 

當然,以色列戰爭中也需要遵守戰爭法,盡可能地避免波及平民。然而,在攻打加薩時,要完全避免平民波及是不可能的事。實際上,在國際戰爭法的廣泛應用中,只要不刻意針對平民目標,或者/並且在攻擊前通知平民撤離,就已可以滿足戰爭法中的要求。

 

哈馬斯把軍事據點和軍事設備,和平民居住生活地點融為一體,用平民做肉盾牌,這是大家早就知道的事實。要攻擊這些軍事據點,就不可能絲毫不傷及平民。

 

在以往實踐中,以色列都提早預警通知平民走避。注意到,以色列的攻擊和以前一樣,依然有預警,依然在攻擊前通知平民。這證明,以色列並無跨域原先的界線。

 

目前沒有證據說明以色列是「無差別轟炸」,當然,以色列也不可能承認自己是「無差別轟炸」。是不是真的「無差別」,只能靠以後調查,或者完全靠自己「腦補」。

 

無論如何,把以色列的轟炸說成是「無差別轟炸」、「以暴易暴」,目的就是把哈瑪斯式的「專門針對平民目標」,和以色列那種「不可避免地波及平民」,混為一談,幫助哈瑪斯「洗地」開脫。

 

以色列提出24小時内讓加薩城平民撤離到南加薩安全地帶(即加薩河以南)。這是一個基本方向值得肯定的提議。為的更好地遵守戰爭法,最大限度地避免平民被波及。

 

一些輿論把它說成違反戰爭法,簡直是顛倒是非。

 

北加薩大約是窄長的加薩地帶北部約三分之一的地區,哈瑪斯統治中心加薩城就在那裡。內有100多萬人口。

 

如果說,把100多萬人口「運送」到南加薩,24小時當然是不夠的。但是,事實上,加薩並不大,北加薩更小。在Google地圖上實測,北加薩最北邊界,距離加薩河,只有不到十英里(16公里)。北加薩中部人口聚集的加薩城,距離加薩河,只有5英里(8公里)。

 

這是什麼概念?一個馬拉松是40公里,半馬是20公里,四分一馬是10公里。考慮到街道曲折,從北加薩最北邊境走到南加薩,也不過一個半馬距離。這完全是步行也可以走到到,絕大部分人根本不用「運送」。走過去就是了。至於百萬人走過去,聽上去似乎有點難度,但記得在2019年香港百萬、二百萬大遊行,二百萬人人浩浩蕩蕩地走在街道上。說明也不是那麼無法做到。

 

至於在南加薩如何收留和物資。其實,聯合國等可以以此和以色列和埃及商議,設立人道主義走廊,運送物資。至於收容,以中國速度,建設一批方艙醫院以臨時容納難民,也不到一個星期。

 

至於24小時,確實有點困難。但實情顯示,以色列並非那麼沒有彈性。24小時只是一個心理戰。24小時過後,就可以延長。

 

北加薩的平民,撤離到南加薩,完全是有條件做到的。聯合國一開始就說「不可行」,從一開始就否定以色列的建議,不去爭取時間組織。這是嚴重失職。

 

關鍵是,戰爭中讓平民撤離是一種道德,不許平民撤離是反道德。

 

我們可以回看1940年代的「長春圍城」。當時國民黨希望讓老百姓先走,但共產黨死活不肯開通撤離通道。最後導致長春圍城十幾萬到數十萬平民的慘死(根據不同統計口徑)。

 

以色列提出讓平民從戰區撤出,撤退到「南加薩」這個撤離的安全地帶,讓以色列在不波及平民的情況下與哈瑪斯決一死戰。這是一個「非凡的建議」。

 

以色列的建議,已盡了國際法下,盡量避免平民傷亡的義務。相反,哈瑪斯要求平民不得撤離,這就是其一向把人民當作肉盾的戰術,盡顯其恐怖主義的本色。「阻止平民撤離」就是明確不過的戰爭罪

 

至於聯合國和一些國家不肯幫助安排撤離計畫,一味推搪批評,沒有半點和以色列合作的誠意,這變相成為哈瑪斯的幫兇。如前所說,時間不足確實是個問題。然而,時間是可以延長的(正如以色列現在就延長時間),可以談判的,但關鍵是需要撤離。如果撤離不及就打,是以色列的問題;現在這樣根本不去撤離,是哈瑪斯和聯合國的問題。

 

綜上所述,以色列提出的「南加薩安全地帶」方案,有助大規模降低平民傷亡,避免人道主義危機,聯合國和國際社會,應努力配合,儘早實行。

 

※作者為旅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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