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換個名字 死海就會有活魚嗎

施淑貞 2020年07月08日 07:00:00
作者質疑,執政黨參審制組合三位職業法官和六位素民一起審判,但想想那封閉、不與外界交流的死海,六條活魚投入後能優游生存嗎?(攝影:沈粲家)

作者質疑,執政黨參審制組合三位職業法官和六位素民一起審判,但想想那封閉、不與外界交流的死海,六條活魚投入後能優游生存嗎?(攝影:沈粲家)

死海位於以色列、約旦和巴勒斯坦交界,水源是約旦河,水只入不出,水唯一的外流途徑就是「蒸發」作用,造成含鹽量不斷升高,一般海水含鹽量為3.5%,而死海的含鹽量在23%至30%,死海之所以叫「死海」是因為它的高鹽度使魚類無法生存於水中。

 

執政黨堅持的參審制與民間團體倡議的陪審參審雙軌制試行,是近期司法改革重大爭議。報載執政黨為了平息爭議,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更名為「國民法官法草案」。聞此,終於明白原來人民在執政黨眼中如此低能,換個名字、換湯不換藥,人民就會被矇混不再爭議?沒有活魚的死海,難道換個名字就會有活魚?

 

筆者不久前以兩年的時間投入諮商領域的學習。發現,要學習新知識,並非難事,但是,每當老師問我:你覺察到自己什麼?往往是最難回答的問題,因為法律人很少覺察反省自己,總是慣於將面對的人事物適用於法律的規範中。相對於諮商的領域,面對每個「個別的人」因為遺傳、成長背景的不同而具有獨特性、差異性,助人的諮商協談者,則需要不斷重複「In」(進入個案的情境)和「Out」(跳離個案情境從整體架構思考)的過程,也需要不斷覺察省思自己是否隔著一層有色玻璃看待個案,才能有效的幫助個案。

 

法律專業與協談諮商專業,都是從事跟「人」息息相關的工作,但兩者的養成背景與工作環境卻有極大差異,最大的差別,在法律人的養成訓練總是跳離個案情境,客觀適用法律評價當事人和案件,更遑論自我省思覺察,司法審判體系中,更不得不封閉在司法巨塔中與外界保持距離。試想,再怎麼優秀的人才,在封閉的環境,經過一年、兩年、五年、十年之後,會如何呢?能完全同理並瞭解整個社會的脈絡嗎?

 

而且,執司審判的法律人大多以中產階級思維適用中產階級立法者所立出來的法律。然而,真實的社會豈都是中產階級嗎?很多的當事人、被告距離中產階級是有相當距離的。要期待審判者在審判過程,如同諮商師不斷省思覺察自己究竟戴了什麼樣的眼鏡在看當事人,是理想,但幾乎強人所難!執政黨參審制組合三位職業法官和六位素民一起審判,但想想那封閉、不與外界交流的死海,六條活魚投入後能優游生存嗎?

 

有人說「專家與庶民最大的差別在於程序正義的踐行,專家藉由程序正義決定結果,庶民以直覺決定結果」。當專家與社會長期封閉隔離,程序正義能帶來正義嗎?庶民的直覺,不也是社會各階層流動開放氛圍中彙整的眼光嗎?專家應當把程序正義與結果二者獨攬於身,或者把程序正義建構於庶民的直覺中呢?現在所要建立的制度,將不只影響我們這一代。站在這個歷史時刻,作為智慧有限的人,是否應該以更謙卑、更開放的心,讓審判制度有In and Out的可能性?

 

※作者為律師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