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中國移動」在金門私辦門號 夫妻檔遭起訴最重罰1500萬

上報快訊/賴婕羽 2023年10月31日 18:34:00
「中國移動公司」翁姓女員工與丈夫在金門非法提供門號申辦業務,遭檢方起訴。(美聯社)

「中國移動公司」翁姓女員工與丈夫在金門非法提供門號申辦業務,遭檢方起訴。(美聯社)

金門地檢署今年8月接獲情資,「中國移動公司」一名翁姓女員工與鄒姓丈夫,每逢周末假日就會到金門烈嶼鄉提供現場申辦門號服務,估有353人辦理門號。近日經偵查終結,2人皆依涉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罪起訴,並查扣相關資料。

 

金門地檢署說明,在今年8月接獲情資發現,每逢周末假日,在金門縣烈嶼鄉某涼亭,都會有中國移動公司員工在現場從事「提供現場申辦門號」的業務活動。主任檢察官施家榮隨即指揮成立專案小組,向經濟部等機關調閱資料後,確認中國移動公司並未取得在台灣地區營業許可。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翁女是中國移動公司廈門分公司的員工,經由上級領導授權,提供中國移動行動電話門號月租費人民幣「自由選8元套餐」優惠方案,由翁女專責前來金門縣為國人申辦。

 

金門地檢署指出,翁女平日在廈門上班,利用週末到金門,與其金門籍的丈夫鄒男在金門縣烈嶼鄉某涼亭,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下,進行中國移動公司門號申辦的業務活動。

 

金門地檢署指出,2人在受理門號申辦時,蒐集申辦人臉部特徵照片等個人資料,即時接收廈門訊號而以手機上傳申辦者的個人資料到中國移動公司,接著當場確認 SIM 卡已經開通,並為申辦人開通國際長途、國際漫遊等功能,總計至少有353名國人完成門號申辦。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違反上開規定者,同條例第93條之2第1項第1款並設有「處行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