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幫車手辯護涉當詐團軍師 第二波再押1律師、1助理獲准

上報快訊/林士芬 2024年03月15日 21:56:00
台北地檢署偵辦第二波律師協助詐欺集團弊案,發現主嫌律師鄭鴻威為擴大版圖,找2律師,另2名共犯合作。(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第二波律師協助詐欺集團弊案,發現主嫌律師鄭鴻威為擴大版圖,找2律師,另2名共犯合作。(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台北地檢署昨天(14日)偵辦第二波律師協助詐欺集團弊案,發現主嫌律師鄭鴻威為擴大版圖,找了2個律師,以及另2名共犯合作,傳喚律師黃耕鴻、學弟林佳毅等4人到案。訊後認被告黃耕鴻、林佳毅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賴季昌、李承昊交保60萬元、80萬元。

 

台北地檢署於2023年8、9月間,偵辦數起詐團案件時,察覺有部分被告應訊內容詭異。經查後發現,律師鄭鴻威涉嫌在陪同車手接受偵訊時,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見察官聲押卷證,經在取得案件內容後,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給詐團首腦,協助脫罪,甚至還牽線學弟妹楊雅涵、李明潔等律師與詐團合作。

 


北檢於2月1日時,偵辦第一波的「律師案」,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6名律師的住居所及律師事務所執行搜索。隔日依涉犯《加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洩密及組織犯罪》,認為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人,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另涉案律師林聰豪訊後以45萬元交保、張作詮30萬元交保;朱姓律師因涉案事證不足,訊後請回。


之後,檢察官持續追查還發現,律師鄭鴻威為拓展版圖,牽線律師賴季倉、黃耕鴻,將涉及詐團的案件分派給2人,替詐團進行辯護;另外也找好友李昊承,幫忙以虛擬貨幣洗錢,及學弟林佳毅擔任帳房及派案工作。

 

台北地檢署昨天(1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4人的住居所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4人到案。訊後認為黃耕鴻、林佳毅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昊承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諭令80萬元交保;另賴季倉以6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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