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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母及同居人嫌1歲嬰太吵甩巴掌致命危 2人被收押禁見

上報快訊/高陸 2024年04月22日 19:00:00
花蓮光復鄉一名女嬰被甩巴掌待導致女嬰腦傷命危,狠心母親和同居男友被法院收押禁見,僅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花蓮光復鄉一名女嬰被甩巴掌待導致女嬰腦傷命危,狠心母親和同居男友被法院收押禁見,僅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花蓮光復鄉一名1歲4個月大女童,20日凌晨突失去意識跟呼吸,被狠心生母宋女及同居男友送醫急救,醫師發現,女嬰頭部疑遭外力擊傷,花蓮地檢署昨拘提宋女及陳男到案,查出2人涉出手對女嬰甩巴掌,導致女嬰腦幹功能嚴重受損命危,今天(2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遭虐女嬰20日凌晨0點30分左右,因意識喪失及無呼吸,被34歲宋女及34歲陳男送往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急救,但因病情不樂觀,又轉送至花蓮慈濟醫院救治。

 

醫師檢查後發現,女嬰頭部兩側頂葉跟左側顳葉硬腦膜下,出現出血合併缺氧缺血性腦病變,且視網膜也出血,基本腦幹功能均嚴重受損,研判為臨床受虐性腦傷(嬰兒搖晃症候群),為保護女嬰腦功能,目前施行低溫療法,但病況仍十分危急,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檢警獲報後昨拘提宋女及陳男到案,經檢察官漏夜查證,發現陳男涉嫌在19日中午,與宋女通話時,因嫌棄女嬰吵鬧聲音,竟唆使宋女摑掌女嬰臉頰,施打完女嬰沒多久,宋女又聽到女嬰再哭鬧,再次用右掌猛力搧打女嬰的臉部。檢警認為,宋女、陳男有共同涉犯虐兒嫌疑。

 

檢方認為,宋女、陳男共同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殺人未遂罪嫌重大,且所犯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還有逃亡、串證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獲准。(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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