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今赴最高檢察署,為死囚謝志宏聲請第9次非常上訴。(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2000年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震驚社會,死囚謝志宏18年來不斷喊冤。日前由監察院委員王美玉提出調查報告,指稱被判死刑確定的謝志宏,原判決違反公平法院原則。監察院將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研議提出非常上訴與再審。然而,直至今日,司法部門尚未有任何回應,因此,今日上午,律師團葉建廷律師、涂欣成律師及黃致豪律師、聲援團體,將第九次非常上訴的訴狀送入最高檢察署。
法院認定的歸仁雙屍命案事實為,本案共同被告郭俊偉與謝志宏搭訕被害人,郭俊偉拿出蝴蝶刀強迫被害人性交。謝志宏隨後調戲被害人遭拒。後因口角,郭俊偉以蝴蝶刀殺害被害人,謝志宏因調戲遭拒心生不滿,接過蝴蝶刀繼續刺殺被害人,路過目睹事件的老農也慘遭滅口。
謝志宏案義務律師涂欣成十年來為謝志宏案奔走。他表示,監察院為謝志宏提出調查報告,請求最高檢提起非常上訴與再審。他指出這份調查報告顯示,本案科學證據有瑕疵,此案中最大疑點有四點:沒有物證、自白有瑕疵、被告自白有瑕疵、機車跟衣物均無血跡反應。王美玉也曾表示,本案原確定判決的證據多來自共同被告郭俊偉的自白,全案歷經11年,經最高法院更審7次無法定讞,因此,謝志宏是否涉案,的確無法確定。
涂欣成表示,這份監察報告是「第一份肯定謝志宏無辜的官方報告」,近年來檢察機關也為被告權益,提起非常上訴與再審,他期盼能夠檢察總長能夠為謝志宏提起非常上訴,協助謝志宏早日平反。
謝志宏案義務律師黃致豪指出,此案最嚴重的部分就是違法證據裁判原則。他說,要判斷某個人犯了刑法上的罪行,需要有相對應的證據,所以他認為需要去了解證據的結構。但在此案中,無論是瑕疵的自白、不可信的測謊報告,還是缺乏的血跡證據,在在顯示了製造一個冤案有多容易。他呼籲檢察總長江惠民可為以為謝志宏提起非常上訴,讓他「
謝志宏案義務律師也是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葉建廷也表示,今天是謝志宏失去自由的第6603天,希望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停止刑罰,讓謝志宏早日離開死牢。
死刑冤案平反者鄭性澤歷經了14年的死牢冤獄,他也到場聲援謝志宏。他表示,監察院也為他提出調查報告,讓他能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現在,監察院也為謝志宏提出調查報告,代表此案件有疑,也希望司法能夠給謝志宏一個重審的機會。(他有冤!砍了40幾刀怎麼可能沒有血跡、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