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殺人未遂罪】二審馬英九、江宜樺4人無罪可上訴 馬辦:伸張正義

上報快訊/周上智 2020年09月15日 11:40:00
25位民眾控告馬、江等4人於太陽花學運期間,於強制驅離323佔領立院行動殺人未遂、傷害等罪,二審宣判4人無罪。可上訴。馬辦回應,肯定判決結果,有助維護法治,伸張正義。(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25位民眾控告馬、江等4人於太陽花學運期間,於強制驅離323佔領立院行動殺人未遂、傷害等罪,二審宣判4人無罪。可上訴。馬辦回應,肯定判決結果,有助維護法治,伸張正義。(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中,警方強制驅離「323占領行政院」行動,甚至多位民眾在驅離過程中被打得頭破血流,25位民眾自訴前總統馬英九、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警政署前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前分局長方仰寧等4人殺人未遂、傷害等罪,15日出庭作無罪答辯,台北地院更二審宣判,馬、江4人無罪。可上訴。

 

馬前總統辦公室回應,行政院數千名暴力民眾違法闖入,癱瘓中央政府,卻反控執法者殺人未遂;表示肯定判決結果,有助維護法治,伸張正義。

 

提告民眾主張,2014年3月23日晚間,已佔領立法院議場一星期的學運群眾,突襲發動「占領行政院」行動,馬英九得知群眾在行政院前靜坐,告訴江宜樺「隔天要正常上班」,江再轉令王卓鈞、方仰寧「爭化行政院區」,導致第一線員警以武力強制驅離群眾,致人受傷。民眾指控警察用警棍、警盾「專門打頭」有殺人犯意,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罪。

 

自訴人律師團代表尤伯祥在今年6月論告時指出,馬英九等4人於犯罪支配地位,明知現場警力不足以和平勸離1萬4000位民眾,仍執意向警方下達隔天「行政院正常上班」的命令,迫使警方不得不動用武力血腥驅離,儘管馬江等人手上沒沾一滴血就成功驅離,但檢警從未找出當日施暴員警,顯然馬英九等指揮體系存在共識,官員應與暴警同罪。

 

馬英九則說,行政院是限制集會遊行區域,不是隨便喝咖啡聊天的地方,因為當時更有消息指:「拿下立法院,拿下行政院,下一個就是總統府。」已影響到國安。

 

江宜樺也表示,群眾當天侵入行政院,王卓鈞回報無法勸離,準備驅離,因他也希望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可以正常運作,故表達全力支持。

 

王卓鈞說,他或江宜樺都沒有下達限時驅離指令,警察對聚眾活動的處理,是地區責任制,由分局依法處理,群眾事件由現場指揮官依權責辦理。

 

方仰寧則在法庭上辯解,學運期間保護學生不遺餘力,心痛行政院被破壞,若沒有守住行政院裡1百多支槍,自己「是不是要再受瀆職罪審判?」

 

針對無罪判決,馬前總統辦公室回應,任何民主法治國家,都無法容忍數千名暴力民眾違法闖入行政院、破壞門窗辦公設備、攻擊警察,並企圖阻撓隔日公務員上班、癱瘓中央政府,政府和警察有責任恢復秩序及確保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當時的行動絕對合法、有必要,而且合乎符合多數民意。

 

馬辦指出,台北市警察局有維護行政院安全的職責,警方驅離群眾是正確的作法,也不需要總統下令。群眾以暴力手段違法在先,卻反控執法者殺人未遂,實為顛倒黑白,踐踏公理。馬前總統肯定司法判決,認為有助維護法治,伸張正義。(總統府公布70張李登輝珍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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