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2.0公佈 遭疑資安、個資與AI法規尚未到位?兩專家重點建議

邱家琳 2023年11月07日 11:05:00
隨著科技發展,金融創新的服務案件越來越多。(取自Pexels)

隨著科技發展,金融創新的服務案件越來越多。(取自Pexels)

從全球經濟發展來看,金融與科技已密不可分。今年8月,金管會公布為期3年的「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2.0」,預計今年推動法人金融電子簽章、金融科技法規調適平台、訂定金融業應用AI指引,2024年開放股東3人以上的法人線上開戶、公布跨市場資料共享指引,在2025年建置跨體系的「金融FIDO驗證轉接中心」,2026年則擴充創新園區場域與功能。

 

然而,隨著金融創新的服務案件越來越多、樣態也越來越複雜,國內的監理量能恐有不足的疑慮,相關法規與配套措施可能還不到位。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與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都建議,政府盡快修訂《資安法》、《個資法》與《人工智慧法》,並增強主管機關監理量能與資安能力。

 

「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2.0」各年亮點。(取自金管會官網)

 

 

張其祿:法規與配套措施盡快到位

 

「金融科技是社會必走的方向,但台灣整體的配套到底夠不夠?」民眾黨立委張其祿直言,若台灣做不好金融科技,是有點丟臉的事情,因為台灣的金融產業很發達,資訊科技、半導體產業也很蓬勃,兩者本來就該深入的結合,像行動支付就落後於中國,差距相當大。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王侑聖攝)

 

張其祿也提到,台灣金融產業的監理架構偏傳統,不是因應新時代而生的產物,政府應搞定配套措施,《資安法》、《個資法》與《電子簽章法》都仍有許多需要修訂之處,也沒相互協調一致。像歐盟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規範使用者有權刪除不能揭露的資訊,但台灣的消費者連是否有此權利都還不明確,應盡快設立個資保護委員會。

 

學界出身的張其祿指出,整體來說,金管會應增加監理量能與資安能力,否則永遠仍停留在傳統作法,不太可能促進金融科技時代來臨,金管會不能再以傳統分業監理的架構來管理新的金融科技發展。他很支持金管會另設「金融科技局」,藉此進行有效的監管。

 

「公共行政的學界常講一個笑話,行政單位最愛開會,開會目的是證明業務不是自己的,像虛擬資產的主管機關究竟是誰,金管會、經濟部、數發部、央行先前踢來踢去。」張其祿認為,金融科技的發展要以法治為基礎,內部行政程序也要確立權責機關,所以應該先修正《資安法》與《個資法》後,再來推動金融科技。

 

張其祿也提到,台灣在2017年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俗稱「監理沙盒機制」,希望鼓勵業者創新,但缺乏配套、成效不彰,最核心的問題仍是資安保護。若《資安法》不盡快修正,負面效應將加劇,像近來詐騙層出不窮,不肖人士透過生成式AI產出名人的照片或語音,假裝在招募股友,唯有當法規到位後,才能有效阻絕詐騙。

 

 

蔡玉玲:參考歐盟與新加坡監管法規

 

在金融科技與AI的衝擊下,台灣應盡快提升資安保護機制,也需要適當修訂《個資法》與《人工智慧基本法》,與歐盟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AIA(人工智慧法)草案接軌,才能降低數位金融服務的風險。近來,銀行公會已研擬AI自律規範草案,在風險有效控制下,未來有望進一步聚合資料共享的能量,加速推動業務場景的各種應用、強化金融消費服務,以創造最大的效益。

 

「為什麼台灣傳統金融業沒有非常成功地走出台灣,是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這些新科技究竟是讓台灣金融業有契機走到國外,還是反而讓外國金融業進入台灣?」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表示,隨著網路科技發達,已無國界分別,現在買國外股票也不用透過券商,線上就可以交易。若不趕上金融科技發展,將沒辦法擴大台灣金融業的海外市場,台灣市場甚至還可能被外國金融業侵蝕或搶走。

 

問及如何強化政府推動金融科技的效率?蔡玉玲回應,國內的監理環境相對保守、法令更新速度相對緩慢,這跟台灣是外匯管制的國家、政治環境特殊,常面臨國家安全的挑戰有關,沒辦法像新加坡、瑞士如此自由,但至少傳統金融市場相對穩健,台灣要思考監管制度是否要有某種程度的鬆綁,像新加坡一樣更有彈性的運作。

 

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蔡玉玲提供)

 

蔡玉玲也提到,國際上有如此多監管體系與制度,如何快速找到「對標」(benchmark)落實到台灣的體系,目前看起來是難度最高的。但台灣企業與民眾對新科技的接受度非常高,相關的人力素質也很高,這是台灣的優勢與機會。

 

向來對金融監管抱持開放態度的蔡玉玲,她觀察到,金管會近來對加密貨幣、虛擬資產的監管態度是開放的,主管機關認為自己在這塊的專業知識、產業資訊還不夠完整,因此讓業者自律,透過自律組織確保產業正常運作,不會貿然處罰業者,她很認同用此方式來監管新興領域。

 

「台灣制定法令的時間非常長、流程太複雜冗長,文字不夠有彈性,主管機關在裁量權與解釋上又偏保守,法令要修改也不容易,讓業者處於相對不明確的風險。」蔡玉玲說明,自律組織可以給業者摸索與喘息的空間、容錯的機會,經過一段時間後,業者運作上軌道,政府也能思考哪些部分讓業者自律、哪些部分需制定明確的法律規範,建議以負面表列為主,規範有哪些不能做的事情,其餘給予業者彈性空間。她期待台灣成為「有效率的小政府」,這可能比「大有為的政府」更能趕得上科技進步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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