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約富商按摩、泡湯 曾格爾辯稱曖昧訊息是「語音辨識錯誤」

上報快訊/胡玟惠 2024年02月20日 21:55:00
登山網紅曾格爾曾與已婚富商陳坤保在三二行館過夜並共浴,該案仍由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中。(翻攝自曾格爾臉書)

登山網紅曾格爾曾與已婚富商陳坤保在三二行館過夜並共浴,該案仍由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中。(翻攝自曾格爾臉書)

「登山女神」曾格爾,遭被爆和已婚富商陳坤保約泡湯,遭陳妻、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求償200萬元,一審時判賠30萬元。今天(20日)開庭,正宮律師質疑她和陳坤保間有相約「泡湯、住宿和(隔天)按摩」簡訊,不過,曾格爾辯稱,雙方互傳簡訊時,她人在山上,因收訊不好,「我用語音訊息輸入,結果出現辨識錯誤。」

 

登山網紅曾格爾,曾與已婚富商陳坤保在三二行館過夜並共浴,陳妻岳啟儒控配偶權遭侵犯,求償200萬元,一審判曾女賠30萬。曾女不服上訴,該案仍由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中。法官詢問時,曾女因說詞反覆,遭岳女辯護律師批「越描越黑」。

 

岳啟儒控訴曾格爾經常請陳坤保贊助登山款項,兩人互動頻繁。但岳卻在2022年8月29日發現丈夫和曾女互傳「親愛的」簡訊,還到溫泉飯店三二行館按摩、用餐、共宿一房,兩人關係曖昧,讓她飽受精神痛苦,因此提告求償。

 

對此,曾女澄清,陳坤保多次向她表達自己單身、跟岳啟儒早已離婚、很孤單,因此她不知道陳是有配偶的人。2022年8月29日至三二行館用餐,沒有泡湯、共宿,曾女也表示自己未回應陳的曖昧對話,只是「單純受話方」,沒有侵犯岳啟儒的配偶權,因此求償200萬元金額過高。

 

然而,陳坤保也表示在曾格爾面前介紹過妻子,而曾格爾在簡訊裡也問過陳「不是啊你又不是單身要怎麼帶我去」,因此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她知道陳非單身。一審認定曾格爾與陳坤保確實曾同住三二行館,且互碰私密部位,不法侵害岳啟儒的配偶權,情節重大,判曾女賠償30萬元。

 

不過,曾女仍不服上訴,高院今續行準備程序,法官詢問曾女是否曾傳送「住宿、按摩、泡湯」等訊息給陳男?曾女回應字句是真實的,但當時因在山上訊號不好,因此「語音辨識錯誤」才傳成這些字詞,並說,當天單純只有吃飯,如果要住宿應該是傳旅館資料。

 

曾女表示,要聲請調中華電信基地台位置,證明當晚吃完晚餐就離開了。律師吳彥鋒質疑曾格爾何必隔天安排按摩?曾女這時脫口「我是法鼓山榮譽董事,我是去法鼓山的活動」。

 

 

庭訊結束後,岳女律師吳彥鋒受訪表示。一審時就有想過要調手機訊號、基地台,但這些資料通常只保留6個月,時間早已超過,更指出,曾女說法變來變去、越描越黑。

 

然而,媒體詢問曾格爾原本語音輸入是要輸入什麼文字、卻跳出「住宿、按摩、泡湯」?她卻跳針說「對方提出來的證據是有經過刪減、變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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