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持續追查《鏡電視》醜聞,並嚴正向NCC喊話「不要再睡了」。(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鏡電視》風波不斷,背後究竟有無中資、借名登記代持股份或已私下轉賣股權等,屢遭外界質疑。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8日)臉書上指出,過去一年,在她的收到相關事證後,一直追查《鏡電視》背後醜聞,終於在日前親向《鏡電視》大股東陳泰銘當面求證, 股東賣出股份 一事。
立委陳椒華說,「陳泰銘表示,不會有股東承認賣出股份,因為那是違背NCC給予執照的附款,但也表示,只要查裴偉金流就知道。而陪同陳泰銘的人,更明確地指出款項是 ,由裴偉在元大銀行的帳戶匯入。」
陳椒華嚴正地請NCC「不要再睡了」。陳椒華說,這件事情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會給全體社會一個交代。
《鏡電視》聲明:
一、 本公司已多次澄清,鏡電視股東並無股權變動。
二、 陳椒華委員過去曾指本公司有某企業負責人投資、中資投資、洗錢等無端指涉,均是無的放矢,且毫無事實根據,陳委員濫用立委言論免責權,持續影響本公司營運,充分顯露其信用破產的一面,也讓社會公眾了解其言論毫無可信。
三、 陳椒華委員持續汙衊本公司股東股權變動,只是再次展現其挾帶私怨,與公共利益無涉的無端汙衊,已讓人喪失對陳委員的基本尊重。
四、 我國民主制度彌足珍貴,也是先賢胼手胝足努力奮鬥的成果,如今卻有立法委員濫用民主制度傷害民營企業的行為,著實令人唏噓。
五、盼社會公眾與媒體先進,莫再隨陳椒華委員的無端汙衊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