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允許試錯的法規環境,讓金融科技的發展成為提升人民生活品質的基礎建設

許維毅 2023年11月27日 17:17:00
台灣金融科技發展將成為提升人民生活品質的基礎建設。(取自Pexels)

台灣金融科技發展將成為提升人民生活品質的基礎建設。(取自Pexels)

為接軌國際金融科技發展,優化臺灣金融科技生態環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今年八月公布為期三年的「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2.0」,既是路徑圖1.0的延續與改善,亦是對臺灣金融科技發展現況的重新盤整。

 

觀察路徑圖2.0提出的四大面向與15項推動措施,可發現金管會改善過往政策缺乏引導力、新科技應用缺乏明確指引的企圖心,包括研議修正《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以改善沙盒實驗費時與成效不彰的問題;訂定「金融業運用AI指引」(預計今年底完成),以確保金融業者得在明確框架內,加速發展智能客服、產品優化及知識管理等工具。

 

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2.0。(取自金管會)

 

 

從委外辦法的演進,看到規畫與實務間的「發展速度」不一致

 

然而理想很豐滿,執行的現實卻往往很骨感──除了投入的研究量能與資源是否能有效支持路徑圖,「金融科技」的法律定義不清、金管會的權責及跨部會的協調溝通機制未明等等,這些從路徑圖1.0施行階段便浮現的問題,仍然將是路徑圖2.0須面對的考古題。

 

而發展的方向雖然對了,但發展的速度、執行的效益如何,始終又是另一回事。

 

以《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下簡稱委外辦法)為例,在2019年完成修正發布時,秉持的也是「導入雲端服務,改善金融機構作業處理效率」的良好初衷,卻未考量實務上的彈性,以致業者因行政審核流程冗長而無法推動數位轉型。直到今(2023)年八月金管會鬆綁金融三業的委外規定,銀行業僅明定有境外重大消金業務委外須事先申請,其餘上雲只要首例核准便可自行辦理,這才加強了業者建置雲端、利用境外公雲的動機。

 

金管會的權責及跨部會的協調溝通機制未明。(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以此例觀諸路徑圖2.0中看似進步的推動措施,包括深化金融機構間乃至跨業別的資料共享、金融FIDO、法人金融數位化等,實凸顯出金管會面對金融科技的「心有餘而開放不足」。

 

如果欲深化資料共享,那麼該做的應不只是協助業者了解《個資法》或僅僅停留在評估與試做階段,而應加速配套《個資法》、《電子簽章法》等相關法規之修訂,並放寬異業資料共享的適用範圍。

 

而金融FIDO計畫雖賦予金控有驗證中心的角色,可建置自體系伺服器,然金控本身並無對外業務可供辦理,且現今金融FIDO相關業務試辦的範疇太過於侷限,仍缺乏市場驅動的誘因,使得金融機構間互通身分核驗的效益尚不明顯。

 

同樣的,法人金融數位化目前僅開放自然人股東三人以下之本國法人辦理線上開戶,但實務上公司辦理開戶多是請代理人攜帶大小章至銀行跑程序,變成數位場景之後容忍度反而降低了,可見相較於數位轉型可能帶來的便利性與潛能,主管機關更擔心的只是隨之而來的風險。

 

 

欲推動發展應首先從翻轉「監管」觀念、改良組織架構做起

 

追根究柢,面對金融科技,臺灣始終在監理、管制、避免錯誤或爭議的框架內畫地自限。根據Mambu做的2022年亞太地區金融科技排名報告(2022 Asia Pacific Fintech Rankings report),臺灣在其中僅排16名,不僅遠落後於大眾較為熟悉的香港、新加坡等重要金融中心,甚至也被馬來西亞、菲律賓等金融科技的新興國家比下。位居國民均富全球排名第五,擁有各式高科技人才的國家,臺灣在金融科技發展的表現,顯然遠遠不及格。

 

監管與發展、安全與創新本是發展金融科技須注重的天平兩端,但金管會的角色過於偏重安全性,以致於臺灣始終只是落後的跟隨者,卻難以催生引領趨勢的開創者。

 

為因應全球於金融科技創新的競爭,臺灣應適時翻轉原本以管控、防錯為主軸的戰略,創造允許業者試誤的金融環境。借鏡在金融科技創新上名列前茅的亞洲國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在組織架構上,區分出各司金融監理/創新發展的「金融監理部」及「市場發展部」,讓新加坡得以控管高風險業務之外,另有主責專門研究新興金融科技與法規,接軌國際趨勢的機關。

 

新加坡是金融科技創新上名列前茅的亞洲國家。(取自Pexels)

 

至於越南、印尼等東南亞國家,則考量當地條件與需求,在無銀行帳戶人口比例仍高的限制下,致力發展具先買後付功能的電子錢包,或擴大P2P借貸的市場規模,在滿足當地民眾小額存款/支付/保險需求的同時,推動金融科技的變革。

 

從以上案例可知,相較人口多寡、地理位置甚至經濟開發成度,政府是否有長遠的戰略規劃,才是能否鼓勵創新、推展金融科技的充要條件。譬如印尼央行制定「SNAP 國家標準」,在整合支付系統的同時,也讓新創公司有可參循的指引可促進發展及合作。若臺灣始終缺乏主責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主管機關,在心態上擔憂風險與失敗,遠高過改革創新,那麼金融科技永遠只會是政府苦苦追趕的KPI,而難以成為發展經濟、優化人民生活品質的可能。

 

 

從使用者體驗出發:金融科技的發展便是人民生活福祉的發展

 

其實,金融科技不僅僅關於產業或經濟競爭力。隨數位支付與網路銀行漸成生活日常工具,金融科技的創新與發展,遂也變成增進人民生活福祉與否的關鍵。以人工智慧的應用為例,一旦AI客服發展成熟,成為銀行基本服務,那麼原本的人力就可以勻出、提供客戶更個人化也更具品質的金融服務;又,金融FIDO服務的擴大,不僅將讓身分驗證程序更加便利與安全,也讓金融機構間彼此有串聯與接軌的標準。

 

金融科技的發展,彰顯的正是人民生活品質的發展。面對金融科技帶來的挑戰與機會,臺灣不能再懼怕錯誤與失敗,而應以開創更好的生活可能為目標,改善監理機關的組織架構與溝通機制,打造鼓勵創新的法規環境,給予業者試誤的空間,如此金融產業的轉型才不會僅僅停留在空想,而能有更蓬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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