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今公布新一波13名外逃要犯名單,包含中央銀行前副總裁梁成金等13人在列。(最高檢提供)
最高檢察署繼本月2日公布10大通緝要犯名單,要求相關檢察署即刻發函廢止註銷中華民國護照、7日註銷棄保5億元潛逃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人護照後,今天(17日)再公布新一波13名外逃要犯名單,要求檢察機關依法通知外交部廢止並註銷其中華民國護照,名單中包含:中央銀行前副總裁梁成金、高雄岡山鎮民代表會前主席何存秀等。
梁成金多年前擔任交通銀行董事長期間,要求下屬違法放貸禾豐集團執行長張朝翔,造成交通銀行出現8億餘元呆帳。2010年4月,梁成金因背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當晚搭機逃往美國洛杉磯,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逾10年,行刑權時效長達18年9月,直至2029年1月8日失效。
最高檢說明,檢察機關將依「刑」、「案」、「時」、「逃」4項通案審查,各檢察機關可依護照條例,視案情發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人犯護照,讓外逃人犯無法繼續持有我國護照逍遙法外;如屬檢察官偵查中之個案,檢察官依職權自行裁量,是否發函通知廢止並註銷外逃通緝犯護照。
最高檢也提到,朱國榮涉犯重大經濟犯罪,棄保5億多元,6案通緝中,未扣案犯罪所得 1 億多元,台北地檢署依職權審查後,已通知廢止並註銷其護照。台灣高等檢察署6日函請台灣高等法院轉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朱國榮護照。最高檢察署今函請調查局及刑事警察局儘速緝捕其到案。
最高檢13人外逃犯:
1.何存秀,何擔任岡山鎮民代表會主席期間,與鎮長配合向包商收取工程回扣款,被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10月確定,後出境至廈門。
2.施宜璋,施與共犯數人僅因細故糾紛,聚眾鬥毆共同殺害被害人1人,被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4月確定,後出境至澳門。
3.李百洋,李與共犯多人參與製造甲基安非他命,被依製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8月確定,後出境至東京。
4.林育震,林與共犯以搭乘高鐵方式運輸毒品,被依運輸毒品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4月確定,後出境至成都。
5.莊錦池,莊與共犯自越南非法運輸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確定,後出境至澳門。
6.張家銘,以假交易方式灌水營收美化財報,被告收取報酬,介紹廠商客戶與普格公司進行虛偽循環交易,涉嫌掏空公司資產,並藉機拉抬股價,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10月確定,後出境至香港。
7.倪忠安,倪與同夥多次以強暴脅迫方法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強迫被害人交付財物或簽立票據等結夥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確定,後出境至中國大陸。
8.羅自宏,羅夜間侵入獨居女子之住處,性侵被害人後強盜其財物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月確定,後出境至緬甸。
9.賴彥翰,竹聯幫孝堂天母分會副會長,與該不法幫派會長、成員深夜在天母市區公然糾集少年幫眾,持利刃各式器械砍殺被害人45刀殺人、組織犯罪等,判處有期徒刑11年2月確定,後出境至香港。
10.顏定豐,與共犯僅因細故持改造手槍殺人,被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後出境至香港。
11.陳長義,與高雄市立英明國中校長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後出境至中國。
12.蕭宸緯,以網路交友對不特定女子詐取金錢之詐騙集團機房負責人,被害人多達21人,不法利得計1400餘萬元,被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後出境至柬埔寨。
13.梁成金,兆豐銀行前董事長梁成金涉超貸,造成交通銀行8億餘元呆帳損失,背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確定,後出境至洛杉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