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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虐童致死】社工上銬爭議延燒 北市警:戒具暴露將懲處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年03月13日 16:16:00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左)今天下午說明,虐童案偵辦暴露戒具違反比例原則,將懲處偵查隊長申誡。(張哲偉攝)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左)今天下午說明,虐童案偵辦暴露戒具違反比例原則,將懲處偵查隊長申誡。(張哲偉攝)

台北市警方偵辦1歲童遭保母虐死案,台北地檢署昨天(12日)將陳姓社工列為被告,警方上銬後移送地檢署偵訊,不過警方上銬志工一事,引起民團不滿喊話,認為警方上銬前缺正當性,質疑是為了給媒體拍照「作秀」。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今天(13日)下午回應,表示就整體涉案情節,未符比例原則,將懲處偵查隊長申誡。

 

對於文山二警分局偵辦虐童案,張榮興說明,警方受台北地檢署指揮,持拘票和搜索票,到兒童福利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並解送北檢複訊,是依法執行職務。

 

張榮興提到,警方完成陳姓社工的警詢筆錄後,在解送過程當中,有替陳姓社工配戴帽子及口罩,確保當事人的名譽跟隱私。至於外界關注使用戒具部分,經審酌確實有未符合比例原則的狀況,帶隊疏忽的偵查隊長將議處「申誡」處分,未來此案也會列為案例教育,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張榮興強調,以法律上來說,此案使用戒具是依據「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該辦法規定使用戒具的過程中,要審慎注意當事人之戒具不要暴露,他也坦承,昨天移送時,陳姓社工的戒具確實有暴露,造成當事人壓力,對當事人的影響很大。

 

張榮興重申,依照檢方發出的拘票,警方確實依法可以上銬,但帶隊的偵查幹部要審慎評估此案相關狀況,認定確實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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