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致死】質疑社工遭上銬 司改會痛批警方:以羞辱人格的方式解送

上報快訊 2024年03月13日 12:22:00
司改會質疑警方在移送陳姓社工時將她上銬十分不當,痛批侵害人格尊嚴。(資料照片/翻攝畫面)

司改會質疑警方在移送陳姓社工時將她上銬十分不當,痛批侵害人格尊嚴。(資料照片/翻攝畫面)

台北市一名1歲男童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負責探視的兒福聯盟社工被上銬並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後以30萬交保,引發熱議。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簡稱:司改會)今天(13日)發布聲明,批評檢警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且質疑社工在移送時上銬已過當,痛斥:「以羞辱人格的方式解送基層社工。」

 

司改會今天發出聲明,其中指出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中,明訂偵查中的案件絕對不得公開的範圍及例外公開程序,並指:「檢警所偵查的犯罪事實、甚至被告與親人通訊軟體內容等,第一時間被太報大肆報導並後續遭各家媒體轉載。」

 

除此之外,司改會也批評,本案受到矚目,警方應要有相應的措施避免不當的曝光,但台北市警局在移送陳姓社工時,直接從警局正門、有媒體守候的地方解送,完全未顧及當事人的隱私,讓社工要先面對社會大眾的公審,侵害其人格尊嚴及基本人權。

 

而對於社工昨天(12日)遭警方上銬移送,司改會也質疑警方作法不具正當性,並強調在《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警察職權行使法》都有規定,要上手銬必須要當事人有精神狀況、攻擊行為等情節,質疑陳姓社工精神穩定、也沒有逃脫的傾向,反問警方將其上銬是否有正當性?比例原則為何?

 

 

司改會也指出,本案偵查階段,事實均未明朗,以公開、不人道、羞辱人格方式上銬解送基層社工,傷害了專業,也侵害人權。以悲慘兒殤,獵巫社工來佔據新聞版面,無法有效保護兒少生命及釐清案情。司法正義不是用嗜血獵巫,震怒悲憤,地毯式肉搜等取得。民間團體提出以上兩點呼籲,期盼檢警回應說明,並嚴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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