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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工程款公文往返拖1年越欠越多 監院糾正台北市府與文化部

上報快訊/賴婕羽 2024年04月20日 19:00:00
針對北流積欠1.9億元工程款爭議,監察院糾正台北市府及文化部。(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針對北流積欠1.9億元工程款爭議,監察院糾正台北市府及文化部。(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積欠1.9億元工程款爭議延燒,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將矛頭指向文化部回文拖延所致,監察院也介入調查,報告指出,台北市政府針對該款項支付責任,與文化部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未付款,導致北市府每月額外支付80多萬元、累計需要支付千萬多元的利息,監院認為,「均有嚴重怠失」,糾正北市府和文化部。

 

監察院報告指出,文化部洽請台北市府代辦北流興建工程,而受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的建築師事務所,向北市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雙方調解成立後,調解協議就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因此,機關應依調解成立結果,針對爭議款項1.9億元,先儘速籌劃財源墊付廠商,再行釐清爭議款項支付責任歸屬,避免不必要的利息產生。

 

監院表示,然而文化部與台北市政府針對該款項的支付責任,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遲未付款,導致衍生出每月高達80多萬元、累計需要支付千萬多元的利息,也因為缺乏積極作為,導致外界對此事質疑聲浪不斷,嚴重損傷政府威信,文化部與北市府難辭其咎。

 

報告中提到,北市政府代辦北流工程,市府完成規劃設計及北基地表演廳建築工程發包,估算不足預算,提報北流工程修正計畫請增編預算15億元。其中,直接工程費增編14億元,然而技術服務費竟仍維持4.5億元,並沒有配合調整,明顯不合理。

 

 

而該份增編作業是由,北市政府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的建築師事務所製作編列,再由專案管理的建築師事務所檢視修正,但北市府函報文化部,且召開多次會議審查,竟然皆未因應調整,導致廠商於完工後提出爭議請求支付服務費,無相應經費可支應。

 

並且,直到監察院調查期間,北市府、文化部就技術服務費編列及支付責任,仍存極大認知差異,爭議未解,核有違失。(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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