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正群寫父親梁修身:「我當然只尋求父親認可的部分,尤其他也是從年輕就熱愛籃球,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心理障礙,一種自卑情節讓心裡渴求他能對我說一句,『你打的真的很好耶!』」(時報出版提供)
1998年6月24日,《搶救雷恩大兵》正式在美國上映,正好十天前,Jordan 領軍的芝加哥公牛剛拿下隊史第六座冠軍。和大部分同齡的台灣孩子一樣,我是追著公牛隊長大的。那時不論男女幾乎都認識這支球隊,就算不認識也絕對看過他們的隊徽,是一隻紅色兇猛的牛。你知道嗎?如果把公牛隊的隊徽上下反過來看,會變成一個煩惱的機器人在讀一本書,不信你現在估狗看看。
Jordan 在台灣被稱為籃球之神,許多球迷奉他為籃球的圭臬、愛上 NBA 的起點。公牛隊稱霸的那段時間,不管在哪個球場,肯定有一個模仿 Jordan 的小哥。他會把護腕戴在靠近手肘的位置,上半身穿公牛的球衣,下半身搭配不協調的球褲,球鞋可能是 Jordan 七代,但襪子是爸爸平常慢跑穿的三花棉襪。
傳統上來說,籃球比賽是兩隊各派出五人,像五月天那樣負責不同的位置各司其職;「控球後衛」負責掌控節奏,讓戰術執行井然有序,就像團長怪獸;「得分後衛」顧名思義負責得分,往往是場上焦點,就像主唱阿信;「小前鋒」負責分擔前述兩人的工作,全面啟動,就像吉他手石頭;「大前鋒」負責分擔籃下的工作,與中鋒相輔相成,就像貝斯手瑪莎;「中鋒」負責掌控籃下的節奏,很多時候是戰術的啟動機,就像鼓手冠佑。
我個子高,每次打球都被要求打中鋒,可是和傳統籃球不同的是,中鋒是街頭籃球最不華麗的位置,只要夠高夠壯就已經成功一半。隊友通常對中鋒沒有太多要求,只要好好站在籃框下用身高和肥肉做一些有利球隊的事,「喔!你不會打籃球嗎?那就在籃下搶我們沒投進的球就好啦!」「喔!你不會投籃嗎?那就在籃下補進我們沒投進的球就好啦!」
以料理來說,街頭籃球的中鋒就像「魚香茄子」裡的茄子,即便無味也必須存在。
因此沒有人愛當中鋒,因為中鋒永遠不會是女孩尖叫的對象,因為中鋒總是要和一堆肌肉男、胖胖男在籃下擠來擠去,尤其夏天的時候,每個人的球衣都是濕的,還有些男的乾脆打赤膊。你能想像整隻手臂從別人香汗淋漓的背上滑過的感覺嗎?大概就像撫摸從海底剛撈上來的章魚一樣吧。
我不要被我的身高定義,不要被我的體重定義,真正的籃球員應該是全方位的,像蔡依林。我要旋轉、跳躍,我不停歇,我要當一個什麼位置都能打的籃球員。
這也是為什麼當大家都在瘋 Jordan 的時候,我反而喜歡他身旁的大將 Scottie Pippen,台灣翻譯成皮朋。他比 Jordan 高,有一個像劉德華的鷹鉤鼻,臉跟手腳都很長,走起路來像有個衣架卡在肩膀上,帶著南方爵士優雅的節奏踏出每一步。他主打的位置是小前鋒,但真正在賽場上他是每個位置都能打,遊刃有餘。Pippen 就是心目中我在場上該有的樣子。
而且我和 Pippen 有一個很特殊的連結,我們都有偏頭痛的毛病。
他的症狀如何我不清楚,不過好幾次因為偏頭痛缺賽而被媒體大作文章,質疑他的韌性,質疑他到底是不是男子漢?說真的,講到偏頭痛我非常能感同身受,如果 Pippen 的症狀跟我一樣,別說上場比賽了,連去上廁所都難。
我媽一直有這個毛病,可我是到國中才出現問題,發作的次數並不頻繁,來的時候卻一點徵兆也沒有。可能上一秒還盯著電視,下一秒視線就出現疊影,像有人在我眼睛滴上一滴水銀,這時候如果照鏡子,我可能只看得到三分之一的臉。
我會趕緊吃頭痛藥,因為大概15分鐘後,視線恢復正常,偏頭痛就會正式登場。如果當時身上沒帶藥,我的頭會變得很緊,其中半邊開始脹痛,而且是脹到可以感覺血管收縮,嗅覺聽覺都變得無比敏感,一點刺激就會想吐,卻什麼也吐不出來。(筆者寫到這裡認真開始頭痛,是寫得太好了嗎?)
就算吃藥也不保證有效,可能這麼多年下來我對各種品牌已經產生抗藥性,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且一定要睡著讓頭腦重開機,但是頭痛成這樣怎麼睡得著?
高中時有個週末,才到中午就犯病,家裡剛好沒人,藥也吃完了,我只好躺回床上試著用睡眠治療。可是偏頭痛不依,它在我腦袋裡旋轉、跳躍,它不停歇,一直熬到傍晚也不見好轉。那天剛好修身早回家,他問我想不想去社區籃球場投投籃?我硬是爬起來,用意志換好球衣球褲,走起路來像有個衣架卡在肩膀上,帶著實驗電音混亂的節奏踏出每一步,我的臉始終保持微笑。
我太想和修身打球了。
父子相差三十多歲,我愛上籃球時他正忙著事業,等他比較有空的時候又打不動了。Jordan 的爸爸曾在訪問提到,Jordan 小時候不像哥哥們懂得幫爸爸修車修電器,有時甚至幫倒忙,Jordan 爸常會生氣地要他離開去找媽媽玩。也許因為一種尋求父親認可的渴望,讓 Jordan 養成不服輸的個性,什麼事都要做到最頂尖。
我當然只尋求父親認可的部分,尤其他也是從年輕就熱愛籃球,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心理障礙,一種自卑情節讓心裡渴求他能對我說一句,「你打的真的很好耶!」
也許這樣我才會知道,他是愛我的?
公牛王朝在我搬去溫哥華沒多久結束了,Jordan 退休、Pippen 轉隊,我像個空巢期的媽媽頓時失去重心。我還是追著 NBA,但不知為誰而追,就連溫哥華灰熊這支本地球隊都提不起興趣,因為他們打的實在太爛。
這時有位加拿大籍的球員在 NBA 嶄露頭角,他叫 Steve Nash,身高跟我差不多,主打控球後衛。大學的時候他會一邊走路,一邊拍著網球做練習,因為如果連那麼小的球都能控制得宜,籃球就更沒問題了。
同樣在1998年,Nash 正式加盟達拉斯小牛隊,和他同年入隊的還有一位來自德國的新人叫 Dirk Nowitzki,當年二十一歲,台灣球迷都稱他為德國坦克或是德佬。德佬有中鋒的身高,也有後衛的投籃準度,在那時 NBA 是極少見的人才。對應我平常打球的樣子,明明長得高,卻喜歡在外線投籃,這個德佬不就是高階版的我嗎?而且我們同年。
德佬進 NBA 的第一年非常不適應,美式球風以及普遍對歐洲球員的偏見,讓他身心靈相當受挫,一度考慮是否該打包回家。幸好他身邊有一位始終相信他的伯樂,這個人叫 Holger Geschwindner,也是德國人,在德佬十幾歲時發掘他超越時代的籃球天賦,為他量身打造各種超越時代的訓練方法。
好比說深蹲投籃練習、單腳投籃練習、弓箭步投籃練習;Holger 也會邀請吹薩克斯風的朋友到球場,要德佬跟著即興的節奏做運球練習;沒練習時 Holger 會要求德佬學鋼琴和吉他,或是讀有關物理的教材。各種讓傳統教練無法理解的訓練,造就二十年後獨一無二的明星球員,而二十年間的不離不棄更讓兩人情同父子。
我渴望的好像就是這樣的感覺。在我幻想裡,修身從我小的時候就積極訓練我、督促我、教訓我、稱讚我,因為他看出我的天份,任何一種天份。他會看著我一路走來跌跌撞撞,始終陪著我,一步之遙,給我指引給我力量。然後在我功成名就那天,我會在台上高舉緊握他的手,告訴全世界這是我爸,沒有他就沒有我。全場淚流。
這好像太強人所難了。
那天傍晚修身帶著我和我的偏頭痛來到球場,天色已暗,球場的燈還沒開,視線並不好。稍微暖身後,我們決定來場鬥牛,一對一父子對決。
敬老尊賢,我讓他先進攻。他拿到球後立刻拔起來投籃,我根本來不及反應,球應聲入網,1比0。
球權還是他的,洗球後,他往右側進攻,踩沒兩步又再度跳起投籃,這是他的絕招「急停跳投」,球再度入網,2比0。
他再度發球,做了個假動作後往右側進攻,這次我把他擋住了,但是他將球換到左手,我誤以為他要改左側進攻,身體還來不及反應,他又投籃了,3比0。
這一次他洗球後直接跳投,球沒進,我搶到籃板,我運球到三分線準備進攻,幾次左右手交換運球後切入籃下,他跟不上我的速度,3比1。
輪到我發球,我乾脆學他洗球後直接投籃,球在籃框上繞了一圈沒進,我用身高優勢搶到籃板,一個假動作後補進,3比2。
球場的燈亮了,我倆喘到不行,他一直揉著膝蓋,我的頭已經痛到極致。我說不然先這樣吧,膝蓋不舒服就先回家,路上買個吃的,反正晚餐時間也到了。他笑笑地說:「可是我們還沒比完呢,我還領先喔。」我說沒關係,以後有的是機會,改天繼續。他點頭,呼吸緩了下來,我們肩並肩地離開球場,場上的燈光將我們的影子越拉越長、越拉越遠,像兩道通往未知的路,直到它們消失在雨後微濕的地面。
本文摘自《修身與我,有時還有小牛》一書,由時報出版社出版。
※梁正群:1978年生,台灣男演員、廣播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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